市中院司法行政工作获省高院通报表扬

2019-01-09 11:09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近日,省高院发布了关于全省法院财务工作综合评定情况的通报,通过对2018年度中、基层法院各项财务工作的管理难度情况、组织工作情况、工作成效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评定,对财务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其中,市中院司行处在政府采购工作、“两庭”建设工作和司法保障学术征文等多项工作中获通报表扬,司行处刘红梅同志在资产管理工作、葛宇蓉同志在决算及统计相关工作中获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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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中院司法行政处紧紧围绕院党组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不断加大对执法办案、司法改革等法院工作的保障力度,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物质装备和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推行财务集中统一监管系统在全市两级法院的运行,全市法院实现了财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审批,财务支出情况网上监督,支出事项和审批手续处处留痕,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市中院作为全省“电子法院”和“一案一账号”财务集中监管系统试点法院,司行处积极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助力法院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两庭”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督促抓好“两庭”建设项目的推进,大力争取“两庭”建设设备配套资金的申报及落实工作。

积极配合业务庭对排期开庭、审判流程管理、庭审直播等19项内容进行系统性运维管理。2018年,共处理1904件运维事项,收集录入了1000多条信息化资产信息进入运维管理平台,进行了313余次设备巡检,排查了20余次系统安全隐患。对全市两级法院进行了12次大要案技术保障,实现了大要案审理过程中系统及设备“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