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罪犯王金淼、邓东良、黎健、陈钢、刘裕泽、王佳伟、郑先强假释七案。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