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法院:法院公安联合布控 执行干警凌晨出击抓“老赖”

2019-05-16 09:37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被执行人石某某入住咸安区银泉大道xx酒店,入住房号xxx。”5月9日深夜,咸宁警方的一条信息反馈到咸安区法院执行局。为了不打草惊蛇,咸安区法院执行局和咸安警方一起对该酒店实施布控。次日清晨5时,咸安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进入该酒店,对正在熟睡中的被执行人石某海出示了证件及相关文书后,依法将其带至咸安法院,并现场扣押奥迪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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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石某海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被执行人,一直未在限期内履行偿还申请执行人刘某某13.8万元货款及违约金的义务,并拒不申报财产。由于石某某在外做工程,经常不在家居住且不接电话,有意避执行,咸安法院执行干警一直找不到石某某的踪迹。执行干警经过调查发现,石某某具有偿还能力,名下有一辆奥迪车,于是向市中院上报了被执行人石某某的个人信息,由市中院联合市公安局对石某某进行布控,随时向咸安区法院反馈石某某的去向线索。

    10日早上7时,被带到咸安区法院的石某某终于低下了头。彭亚华对石某某进行了严肃批评,并明确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将要承担司法拘留的后果,石某某这下慌了神,当即履行完毕了全部标的款,一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为能及时准确查寻找到失信被执行人,今年4月,市中院联合市公安局共同建立了对失信被执行人临时布控协作机制,联动公安机关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行踪进行布控,实行实时监控,只要失信被执行人使用身份证上网或者入住等,公安部门便会立即将信息实时反馈给法院执行干警,此举解决了人民法院“查人找物难”的困境,真正使“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