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细照笃行 做“四有”好干部

2016-04-14 09:06
作者: 林文芳

《知之深 爱之切》一书详细记录了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工作期间的工作足迹和改革实践,彰显了他坚定忠诚的政治品格、真挚深厚的为民情怀、勇于担当的改革精神、强烈鲜明的问题导向和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态度。

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工作时就反复强调,“政治上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要自觉执行,不能有任何怀疑和动摇”“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要明朗”,这充分体现了他对党的无比忠诚、理想信念的无比坚定。广大党员干部尤其要强化看齐意识,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任何时候都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自觉做到令行禁止。

 强宗旨,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在正定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与群众一块苦、一块过、一块干,始终坚持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他走田间、进地头,访民声、坐炕头。从走村入户寻求“源头活水”,到提出促民增收“二十字经”;从在大街上摆桌子与群众促膝谈心征集意见,到狠刹不正之风、出台“六项规定”;从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到发展“半城郊型”经济带动群众致富,无不彰显了亲民、爱民、为民情怀。

 敢担当,始终做到心中有责。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工作期间,求真务实、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大刀阔斧实施改革。他顶着压力争取减少粮食征购任务、率先在里双店公社搞“大包干”、筹集资金兴建“荣国府”,为正定的发展赢得了先机、争取了主动。

 存敬畏,始终做到心中有戒。“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领导干部能否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关乎党的形象,也影响着政治生态与发展大局。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工作期间就告诫领导干部,“严于律己,清正廉明,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在执行党的政策规定和遵守公共秩序上,要求一般干部和广大群众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身为主政一方的“父母官”,必须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正确行使权力,严格遵照法律依据、法定程序办事,真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注意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带头增进和维护县委班子团结;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好作风引导全县形成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