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家住在通城县大坪乡的一个村庄里,院子里有一棵高达4米的梧桐树,往昔夏日能在树下乘阴纳凉,倒也惬意。可随着徐某年纪越来越大,清扫落叶变成了个麻烦事,便想着要把院子里的这棵大树砍掉。
砍树风波
这天,徐某请来伐木工人胡某明来家中砍树,由于砍树后需要人拉绳子,徐某又请来在附近修路的工人胡某华等人帮忙。
“大家要注意安全啊。”胡某明在提醒完大家后,便拿着电锯开始砍树了,在大家一起拉树后,随着“吱呀”一声,“树要倒了,快走开!”
胡某华刚迈开腿还没来得及跑,就被倒下的树杈给砸中了。在医院救治后,经鉴定,胡某华致残程度为一处九级,一处十级。
纠纷不断
此后,胡某华及徐某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而纠纷不断,两人曾多次请村干部调解,协调无果后,胡某华遂诉至通城法院北港法庭。
“我好心帮忙被树打伤,现在也做不了事了,医药费也花了这么多,赔款一分都不能少。”扎着绷带的胡某华在法庭上忿然道。
“一场意外为什么要我赔钱,我的家庭情况也不好,这个数字太大了我拿不出来。”徐某心中也很是委屈。
第一次开庭双方就赔偿金额争论不休,只得暂时休庭。
握手言和
案件事实清晰,责任明确,作出判决并不难,但如果一判了之,矛盾可能会越来越尖锐。
此次开庭的不顺并没有让承办法官吴红霞气馁。这天,她约着村干部先后到胡某华和徐某家中继续开展调解。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胡某华本是好意帮工,发生意外后,徐某确实应该承担赔偿。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尽快解决问题才是当前最紧要的。”
在吴红霞及村干部的释法说理和反复沟通协调下,原本争执不下的原被告双方态度终于有所缓和,愿意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展开协商。最终,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 2 万元。
“义务帮工是良好道德风尚,这样的善举值得提倡。我们既不能让好人‘寒心’,也不能轻易压垮一个家庭,只有促成双方当事人相互体谅,达成共识才能真正地实现案结事了。”看到握手言和的两人,吴红霞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