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加力!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文件 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2018-06-04 12:30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近日,咸宁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全力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关系人民群众权益保障,关系国家法律权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也是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法治咸宁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推动构建“ 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大格局,确保如期实现“四个基本”的工作目标,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意见》强调,要形成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合力。完善党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制度,加强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提高执行查控能力。《意见》还对 30个责任单位及惩戒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工作考核,将各级各部门配合协助执行工作情况、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情况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治咸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行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素养;要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为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