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 咸宁法院在行动

2024-03-15 16:34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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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42个“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咸宁法院开展了形式多样的“3·15”普法宣传活动。

咸安区法院

消费维权怎么办?咸安法院现场答疑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指导消费者依法维权。314日上午,咸安区人民法院在咸宁市潜山商业街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买到了伪劣产品和过期产品可以要求赔偿么?”活动现场,干警们向来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单,普及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意义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关注的网络欺诈、假货索赔、售后保障以及物业服务、商品房买卖、借贷纠纷等法律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现在骗人手段层出不穷,早知道可以这样维权,我也不会吃闷亏了......”现场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提高了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在面对权益纠纷时能更好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嘉鱼县法院

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14日上午,嘉鱼县法院组织干警到超市购物广场开展“优化消费环境 激发消费活力”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及立案、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向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权益保护意识,科学、理性消费,谨防诈骗,如遇到侵权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相关普法宣传资料50余份、宣传周边产品3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次,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运用法律手段防范消费侵权行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以及助力营造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崇阳县法院

激发消费活力 法治保驾护航

315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崇阳县法院组织干警来到金泰广场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利用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经营者和消费者们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并结合宣传手册向过往群众普及走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扫黄打非”“养老诈骗”等内容。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下一步,崇阳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促进商户诚信经营,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维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