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国法院147个集体、198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其中,咸宁法院1个集体、1名个人获表彰。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通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陈荣(女)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
第一庭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