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小事③|1小时化解2起纠纷

2026-04-13 11:05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27

编者按:案小事不小,民心大于天。通山县人民法院九宫山人民法庭践行正确政绩观,立足基层司法职能,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导向,联合综治中心高效调解借款纠纷,一小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彰显了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

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在减轻群众诉累、促进基层治理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日,通山县人民法院九宫山人民法庭联合九宫山镇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两起民间借贷纠纷,从受理到达成和解仅用一小时,并当场完成司法确认,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谭某、舒某与焦某本是朋友关系。2020年和2021年间,焦某因投资需要分别向谭某借款10万元、向舒某借款6.4万元。此后各方因还款问题产生分歧,昔日友情蒙上阴影。多次协商无果后,谭某、舒某先后向九宫山人民法庭递交了民事起诉状。

承办法官徐华南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两起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适合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修复友谊,法官分别向谭某、舒某送达了《矛盾纠纷综合治理程序告知书》,耐心释明诉前调解的流程与优势,并主动组织三方共同前往九宫山镇综治中心进行集中调解。

在综治中心调解室内,气氛起初有些凝重,各方争执不下。徐华南法官适时介入,语气温和却坚定:“大家先冷静一下,没必要因为钱伤了和气。焦某,借款事实清楚,你确实有还款义务。谭某、舒某,也请你们多体谅一下焦某的难处,咱们商量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既解决问题,也尽量留住这份情谊。”

调解员也补充道:“法官说得对,咱们心平气和坐下来谈,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既了却纠纷,也留份情面。”

法官与调解员密切配合,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调解经验,引导双方逐项厘清借款事实、补充完善证据,并围绕还款意愿、还款能力等关键问题展开坦诚沟通。同时,法官明确告知当事人,在综治中心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依法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且免收诉讼费用。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释法说理下,三方就剩余欠款金额及还款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并完成司法确认。整个调解过程仅用时一小时。

签订协议后,焦某主动握住谭某、舒某的手真诚致歉,承诺会按时还款。谭某、舒某也笑着回应,三人一同有说有笑地离开综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