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24年7月22日15时30分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罪犯周生群、邹航假释,罪犯韩金、张五刚、郑示斌、周波、颜金峰、吴秀波减刑八案。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