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法院成功执结涉军房屋腾退案

2018-11-08 09:27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近日,咸安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军房屋腾退案件。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疗养院温泉康复疗养区(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九五医院,以下简称疗养区)负责人向法院出具了房屋腾退证明,将58万余元执行款付清,租赁户搬离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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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疗养区将位于咸宁市温泉滨河东路的房屋和场地承包给黄某,并签订了合同,期限为15年。2012年9月,黄某与蔡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12年,蔡某将招待所的二、三层用于经营宾馆。2014年9月,林某转承租了招待所的一楼门面和院内停车场,经营餐馆,合同期8年。

2016年2月,中央军委发布命令,要求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疗养区执行上级命令,于2016年底通知黄某解除了合同,但疗养区与黄某、蔡某、林某等人就所欠租金、损失赔偿等事宜一直协商未果,遂诉至咸安区法院。该案在一审过程中被告提起反诉,最终经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黄某、林某、蔡某将房屋和场地腾空返还给疗养区;黄某支付疗养区房屋占有使用费;疗养区承担黄某装修损失;蔡某及林某的装修损失分别按照疗养区承担70%,黄某承担30%的比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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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四方均具有双重身份,互为义务人和权利人,互为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咸安法院执行局决定合并进行执行。经法院多次与四方进行沟通,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共识,租赁方同意腾退房屋。

近日,疗养区已履行完毕全部执行款,整个案件已基本执行完毕,当事人均对执行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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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对外有偿服务,是党中央、中央军委着眼强军兴军、从保持军队性质和本色的政治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咸安区法院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清支持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的重要责任,切实维护军队合法权益,该案的成功执结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