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法院厦铺法庭赴监狱开庭只为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2019-04-11 09:35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4月8日,通山县人民法院厦铺法庭到咸宁监狱开庭,当庭调解了一起抚养权变更案件,得到双方当事人高度认可。

原告聂某与被告人黄某协议离婚约定小孩黄小某抚养权归被告人黄某。黄某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咸宁市监狱服刑。黄小某在黄某入狱服刑后,在当地受到歧视,聂某遂请求法院将黄小某的抚养权判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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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铺法庭受理了该起案件后调查核实,被告人黄某在咸宁监狱服刑,不能到庭参加诉讼。但是案件关乎孩子的健康成长,厦铺法庭决定在监狱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承办法官冷绪昌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起初,黄某不同意变更小孩抚养权,冷法官耐心释明法律规定,从关爱孩子,对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认真细致地做黄某的思想工作。最终,黄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尽到一个好父亲的责任,同意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聂某,案件调解成功。原被告双方对法官专程到监狱开庭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