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男子向他人借钱不还, 夫妻俩同时被告上法庭,结果却?

2018-06-28 08:40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向朋友借钱,多次催讨,超过约定期限不还,嘉鱼一对夫妻双双被告上法院。日前,嘉鱼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佟觉(化名)经营着一个鱼塘,经常在李彬(化名)那购买化肥,2013年6月3日,佟觉需要资金周转就向李彬借了1万元,并口头承诺支付利息给李彬。

佟觉老婆在丈夫的指示下写了借条,并代签写下了夫妻双方的名字。

因为熟人熟事,佟觉本人表示1万元是短期周转,所以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但是后来,两人迟迟没有动静,既没有还本金,也没有支付约定好的利息。

2016年6月3日,李彬要求佟觉夫妻重新写一张借条,并在借条中将二人前期欠付的利息4600元计入到借款本金内,共计欠款14600元。写完后,他将之前的借条原件还给了佟觉夫妻。

后来李彬多次催讨,两人还是一直没有还钱,只好将夫妻二人双双告上法庭。

嘉鱼法院审理认为:李彬、佟觉的借贷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因未约定借款期限,李彬依法可随时要求佟觉偿还。对于借款利息,双方虽未在借条上明确约定借款利息,然根据李彬提供的两张借条借款金额的变化,足以确信双方口头约定了利息。双方前期结算的借款利息4600元,未超过法律及司法解释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对于后期的借款利息,属于利息约定不明确,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

最终法院判决:佟觉夫妻要一次性偿还李彬14600元,及2016年6月4日之后的利息。

小编提醒:当有人借你钱的时候,一定要说好还钱的日期并明确利息,亲兄弟,明算帐。借钱不还,再借就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