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欠下一万六 拖了八个月不想还,拘留第二天,他终于还款了

2018-07-11 08:44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1017

买了新车却忘了还欠款,并对人民法院的调解协议以及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置之不理。当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时,他才慌了神,拘留第二天就开始还款了。

2017年4月19日,唐某在通山县某车行购买小轿车一辆,除已付大部分车款外,截止2017年9月5日尚欠16000元未付清。该车行诉至通山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唐某支付欠款16000元。本案经通山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由唐某在2017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

调解书生效后,但唐某仍未按期履行。该车行遂向通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通山县法院向被执行人唐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唐某在收到报告财产令当日内向法院报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但唐某对报告财产令置之不理。依照法律有关规定,通山县法院于日前对被执行人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唐某被拘留第二天,积极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某车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