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解多案消!“打包调解”终结 复杂债务纠葛

2025-04-22 09:20
来源: 宣传科
作者: 宣传科    浏览: 21

“我同意这份 1300 万元的调解方案,就按法官说的办。”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在化解一起案涉460余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的同时,一次性化解了原被告2069余万元的案外潜在矛盾,厘清了双方跨十余年的系列民间借贷与多起合伙经营纠纷,一案解多案消。

唐某与阮某系多年合作伙伴,双方自2014年起合作经营,先后涉足公路绿化、道路刷黑等9个工程项目,并共同投资某石材公司。期间形成11份借条、千余万元资金往来,双方既有民间借贷,又有合伙投资,还涉及信用卡借用、委托施工等多个复杂的法律关系,且均未及时清算。2023年,阮某就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唐某夫妇。一审判决后,唐某夫妇提起上诉。

受理此案后,二审承办法官陈继高及时联系双方了解案情,经过与原、被告多次沟通,梳理出争议焦点:民间借贷本金数额的认定,还款数额的认定、合伙项目的投资及利润分配、股权转让及公司经营方式变更等。

本案的案情错综复杂,双方的转账往来涉及多个法律关系,难以厘清,该案中双方对60万元借款是否成立发生激烈争执,陈继高法官动员双方各自调取了近5年的银行流水以及合伙项目资料,逐项比对印证,组织双方对账就花费了三天时间。同时,双方还有一件案件在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接受诉前调解。在厘清案件相关事实情况后,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陈继高法官将多起纠纷“打包”调解,力求一揽子解决。

“你们曾是生意伙伴,有友情和信任基础,如今对簿公堂,不仅伤了和气,企业也受牵连……” 陈继高法官一席话让双方陷入沉思。

随后,陈继高法官提出“将多起纠纷打包处理,并将股权转让,折算成总债务,由债务人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

为打消阮某对分期支付的顾虑,在陈继高法官的主导下,原被告同意引入其共同投资的某石材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并约定了逾期违约金条款。

针对共同投资的某石材公司,陈继高法官结合该公司的经营现状,建议将股权转让给一方,一次性解决矛盾。对于合伙的项目中唐某的投资、收益、风险和责任全部由阮某享有或承担,避免后续再生争议。

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同意将阮某主张的总债务折算成1300万元,由唐某夫妇分五期清偿,某石材公司对部分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调解方案。

这一方案既能让阮某尽快拿回部分资金,减少损失,又能缓解唐某的资金压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当场支付了30万元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