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执行难案,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下发《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咸安法院主动争取支持,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增强了咸安法院清理执行积案的力度。
2012年6月,咸安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了14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材料,16个被执行人均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逃匿外地,下落不明。有的被执行人错误估计形势,认为当前政法机关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会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便在幕后唆使亲朋好友强占应执财产,甚至到法院无理取闹,妨碍法院执行,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也引起了申请执行人的强烈不满,个别申请执行人因此行为过激,多次缠执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咸安法院决定重拳出击,采用刑法武器打击“老赖”,由公安机关对李应玉、李宏武等16人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立案侦查,并采取网上追逃的方式抓捕逃匿在外的被执行人。
首先落入法网的是被执行人舒俊杰,其因交通肇事,被法院判决赔偿申请执行人陈幼珍、陈慧珍25.852万元。舒俊杰在农村有房产一处,因系农村集体宅基地,法院难以处置,其为了逃避执行,全家搬迁,下落不明。在此次专项追逃行动中,舒俊杰被刑事拘留后慑于法律威力,委托亲属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履行了还款义务。至12月19日,随着被执行人吕志文的落网,咸安区13个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嫌疑人在全国各地相继被抓获。其中10人慑于法律威严,在咸安法院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共计履行280余万元。此次由咸安区组织的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嫌疑人专项网上追逃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有力地震慑了一批“老赖”,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了执行难案化解。